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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鸟在歌唱它飞向森林
士兵们驻扎的地方
树叶层叠遮住阳光
没人知道他们驻扎的地方】
福斯先生意识到自己是在做梦,毕竟这首《布谷鸟》是在后来的战争时期发行的,虽然这确实算是他此生最喜欢的歌,但在他初中时,在那个人嫌狗厌的年纪,他最喜欢的,最喜欢的当然是同班的史蒂芬妮啦!他可是为她在年级间的球赛中进了好几个球呢!伟大的边锋,可以被称之为金色箭头的男人,把他的每一个进球都献给了史蒂芬妮!她一定是全校最幸福的女孩啦!
然后他们进入了同一所高中,‘虽然不同班,但至少还同校,问题不大,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少年乐观地想。然后战争到来,几个大国结成的联盟似乎让整个地球都颤抖起来。维克托和他的所有同龄人一样,高中毕业便进入了军校,在为期三十八周的军事训练之后,战士走出铁制的摇篮,战场吞下母亲的孩子。
【布谷鸟啊士兵在歌唱
“拿起弹药挺起胸膛
我们亲吻太阳
忠诚于心脏那是我们胜利的方向”】
伴着听过无数次的旋律,大头兵维克托·福斯踏上战场。
“你渴望战争吗?”
“除了疯狂的野心家,没有人喜欢战争。”维克托扪心自问,“没人想流血和牺牲,但我会为国家、为正义、为公理而战。”
“是个好孩子呢。”
“鄙人一向如此,无论少年或老去。”福斯先生嘴角上翘,或者说,微笑。
【布谷鸟啊姑娘在歌唱
“我的爱人身在何方
在下个清晨你能否回到我身旁
在那最柔软的黎明中
太阳撒下的满是爱和希望”】
在这一时期,史蒂芬妮也进入了军队,她并不愿意过多的提起那些经历,维托克也只是模模糊糊的知道她从事过一些文书工作。也是在这一时期,他们相爱了。漫天的炮火不能阻隔那些爱意,但飞机的轰鸣,坦克的低语,带来的永远不是恋人的呢喃,而是从来不敢约定的明天。
直到维托克腿部中弹,他的大脑空白了一瞬,之后疼痛袭来,他听到有人大喊“拿吗啡来!”就昏了过去。等他再次睁开眼便发现自己少了一条腿,然后被送回了后方,在战地医院里躺了几天,就被打发回了家。
他出现了强烈的幻肢痛,“不存在的地方在疼”,这种感觉是很难形容的,可它就这样荒诞的发生在了无数战士的身上。像是趴在炮管上,被煎得半熟,又像是在战壕里趴了一天之后,成为蚂蚁家族的午餐。维克托尝试昏睡,但他闭上眼就是被炮弹炸飞的泥土,战壕上方的一小段天空,身边战友吃不到的“妈妈特制版黄油煎培根”,是滚烫的枪管,是他举起枪,却永远也不能到达的地方。而睁开眼,只有空荡荡的裤管无声的低语。他开始试着用看书打发时间,早几年的课本被看了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