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乱枭的书名叫《乱枭》,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语沉默写的一本古言女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自从李平恢复了冷静他就并不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跑掉了,这是商场上沉浮十年,从一个摆地摊的小商小贩混成有车有房的成功人士带给他的自信,没有家世没有门路,整个离县有几个年轻人算的上比他还成功?李平其实想的并...
精彩章节试读:
今天杀了个人,想来消息想着已经传到了毛兵的耳朵里,接下来起码自己不能随便在市区露面了,不然被抓住也就能给自己的生命做倒计时了。想要出逃的话,压根不能走大家常用的路线,所以还得有一个起码熟悉晋省的向导才行。还有金银之类的东西,多少也不嫌多,抢也要抢一些出来,这是跑出去后能够安稳活下来的基本保障。另外就是自己这张脸,要么毁掉,要么想办法弄的跟原来完全不一样,不然跑出去也没个安生日子。
自从李平恢复了冷静他就并不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跑掉了,这是商场上沉浮十年,从一个摆地摊的小商小贩混成有车有房的成功人士带给他的自信,没有家世没有门路,整个离县有几个年轻人算的上比他还成功?
李平其实想的并没有什么错,只是他忽略了一点,今年据传不到五十的毛兵二十五年前其实也就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小混混,能一步一步的走到今天这个位置除了关键时刻的一些运气之外,这个被许多人称为毛爷的家伙其实完全也算的上一个聪明人。
所以那边的毛兵正在冷冷的盯着自己的心腹周同,咬着牙从嘴里挤出来一句话:“我叫你亲自去把那个李平给我带回来,结果你就给我派了两个外围小弟去带人?”
毛兵今年刚满四十七,确实不到五十,还处在男人最风华正茂的年纪,个子不算高但就算是坐着背也挺的笔直,不瘦不胖身材标准,五官也非常的平淡,但是一双眉毛扬起的时候就显得煞气十足。一看就是个大佬,而且毫不夸张的说在这座城市里也没人比他更有资格当这个大佬。
周同被毛兵盯的背后发凉,脑子里转了许多念头最后还是决定老实交代,他低着头颤颤巍巍的开口说道:“大哥这件事确实是我做的太不地道,哥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做不好这件事我提着脑袋来找你!”
毛兵看着周同这副德行突然笑了出来:“我要你脑袋也没啥用,我不缺夜壶也不爱踢球,我再给你两天时间,做不好这事你也不用提着你脑袋来,我自己去提你儿子的,滚下去做事吧。”
周同听了这话身子就是一抖,他可是知道眼前这个活阎王真的能说道做到,二话不说灰溜溜的下去准备了,他可不想两天后看到自己儿子的脑袋被摆在市民广场上招苍蝇。
毛兵看着周同走了才深深的皱起眉毛,也不知道这小子到底招谁惹谁了能掀起这么大的祸事,大白天的家里被血洗不说还能从龙城那边找到晋省的主人给自己下这么份莫名其妙的命令。
这么大张旗鼓的就为了杀个生意人?还是那小子身上有什么其他人都完全没有注意到的东西?
毛兵完全想不通这些问题,他突然对这个年轻人有点感兴趣了,招手叫秘书进来要来了李平这些年在离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