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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个深夜,看着她熟睡的面容,倒数着封印解除的日子,苦恼如何向她坦白,自己其实是个惊才绝艳的修道天才,以免惊喜变成了惊吓。
还有很多很多。
陆炎敢拍着胸脯说,自己对恩重如山的臭老头,都没有这么好!
一腔深情喂了狗!
这一刻他决定,再也不要做一个真心付出的舔狗了!
臭老头。
在旁人看白痴的视线中,陆炎大步离开餐厅,掷地有声道:我要踏上南粤之巅,炎夏之巅,甚至世界之巅,掌握世间一切权力和财富。
我要调查我的身世,这样才不枉你传授我一身本领。
我要去宋家走一趟,让宋灵珊睁大狗眼看清楚,和我陆炎相比,她宋家屁也不是!
我要让她为今天的决定,后悔终生!
……
与此同时。
劳斯莱斯车队朝南粤省城,星海市飞驰而去。
后座,宋灵珊手放到下颌处,撕下一张仿真人皮。
人皮下,竟是一张绝美到令人窒息的脸。
和之前根本是天差地别,只有那双生动的桃花眸没有变化,还是那么好看。
她望着窗外怔怔发呆。
小姐,你这样是不是太温和了?
身边一个老者道:那孩子恐怕不会相信。
宋灵珊摇头:福伯,你不了解陆炎,他只是个活在底层的小角色,但却奇怪地很有魄力,很聪明。
如果我找人来假扮情侣,故意羞辱他,以陆炎的机敏一定会察觉到反常,从而怀疑我是不是有苦衷。
只有这样,他反而会相信我是真心决定放弃他,而且,我为了今天,已经准备了一个月的时间。
这一个月以来,我多次装作不小心讲出看不起他的言语,流露出对他的冷漠和鄙夷……所以,他会相信的。
福伯唏嘘:小姐,你委屈了……哎,生在豪门之家,是没有婚姻自由的。
宋灵珊笑笑,突然喉咙一甜,用手帕捂着嘴咳了很久,拿下来一看,手帕上满是猩红的血。
福伯一颤,惊声道:小姐,你血癌复发了!?
嗯,一个月前查出来的。宋灵珊道:福伯,我快死了。
那天查出血癌复发,我就决定要离开陆炎了。
如果我死在陆炎面前,他会崩溃的。
所以为了让今天的离开显得顺理成章,我才做了一个月的准备。
刚好爷爷也找到了我的下落,我更要走了,不然,爷爷会杀了陆炎的。
哎,福伯,你说陆炎那家伙是不是好可怜?这是上天不允许他和我在一起呀!
看着小姐搞怪俏皮的笑容,福伯很是心疼,忍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这个亲昵的动作,让宋灵珊沉默了一会,下一刻,笑容消失,扑进福伯怀里嚎啕大哭!
福伯,我好伤心啊……
我相信陆炎一定会有出息的……
我好想陪他从困苦走向荣华。
她的眼泪和鼻水浸湿了福伯的衣服,哭得快喘不过气来。
可是我这辈子都看不到他鲜衣怒马的那一天了……为什么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