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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离家出走,还乱认哥哥,现在知道害怕了?
霍时渡一脸云淡风轻,修长的手指把玩着银质打火机。
咔哒。
咔哒。
视线下移,看向了裴允歌包扎着布条的大腿。
布条十分粗糙,似乎是从床单上撕下来的。
止血手法虽然专业,但伤口似乎很深。
鲜血已经浸透了布条。
车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气。
霍时渡忍不住的想起了小姑娘浑身是血,却能利落的翻出精神病院的高墙,稳稳落在他面前的场景。
你身手不错。
低沉慵懒的声线,比打火机的扳动声,更有冷淡质感。
裴允歌:……
无论如何,还是感谢你救了我。裴允歌真心的对着男人道谢。
救你的不是我,是阿拉斯加。
霍时渡一脸的云淡风轻,伸手过来,撸了撸雪白大狗的脑袋。
裴允歌也笑笑,搂住阿拉斯加的头,一个劲的揉。
是啊,谢谢我们家二狗。
二狗,是原主曾经的宠物。
前阵子被秦娇娇不小心弄丢了,一直没有找回来。
她穿书过来时,跟那变态院长搏斗,虽说重伤了对方,但大腿也被匕首划伤。
差点没能跑出那个精神病院。
是二狗闻着她的血腥气,带着男人及时赶到,这才救了她。
前面路口,把我和二狗放下就可以了。
大腿的包扎有崩裂的迹象,裴允歌抬头,清凌凌的望向男人。
想了想,又补了一句。
谢谢哥哥这段时间替我收养了二狗。
萍水相逢,男人愿意救她已经不容易。
再赖着不走,怕是有些不识抬举了。
我既然把你带走,自然会对你负责到底,毕竟……
你都叫我哥哥了。
霍时渡的唇角勾起一抹笑意。
这声哥哥被低音腔念起来,更像是暧昧的调情。
裴允歌一愣,这,这是在调戏她吧?
这男人长得这么一张清冷的脸。
居然是个撩妹高手吗?
裴允歌忍不住腹诽道:这不比男主还像男主?
再结合起这本书的剧情,裴允歌突然冒出了一股浓重的兴趣。
甚至还有一点看好戏的心态。
有这样一位不显山露水的大佬存在,这本书真正的男主角,程子淮,怕是不会太好过。
至于女主角秦娇娇……
裴允歌的眼底流露出一丝冷意。
怎么说她也是曾经叱咤商界的奇才,就算是穿成了书里的炮灰,也绝不会再让秦娇娇有践踏她的机会!
再回过神来时,车子已经停下了。
还没反应过来呢,忽然就闻到周遭冷淡的好闻气息,独特又具有侵略感。
紧接着。
不等她反应,一个天旋地转,就撞进了一个温热的胸膛!
隔着薄薄的衬衫,炙热的温度和心跳,都让人脸红。
裴允歌脸色一变,下意识搂上男人的脖颈,怕掉下去一样。
这反应,也让男人有些愉悦。
裴允歌听到霍时渡低磁的嗓音,勾着调侃和暧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