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提醒了陈楚歌,当初自己结婚的时候,单位人均100元,李涛私下里又增加了100元。而喝喜酒的时候,邢好逑和宋佳没去,邢好逑称生病了,宋佳称旅游去了。如果这个胡丽仙是他外甥女,李涛就是他的外甥女婿,邢好逑胳膊肘儿向内拐,自然不能吃亏,他一定盘算着至少李涛送自己的200元要还本,并想着自己财大气粗,多送点就更是锦上添花。
邢好逑又说:“这孩子有福气,现在李涛待她可好呢,两个人如胶似漆,让人妒嫉。”
陈楚歌知道邢好逑言外之意,无非是骂自己是个傻瓜,有眼无珠,见宝不识宝。“那就好,我祝福他们。”其实他有些言不由衷,心里有一股酸溜溜的感觉。
李涛过来了,对陈楚歌说:“楚歌,我想请你当伴郎。”
陈楚歌说:“好啊,求之不得呢。”
陈楚歌回去和田小曼商量,田小曼说:“你的事我不管。”
“那你去不去?”
“我当然要去了,不吃白不吃,白吃谁不吃,何况我们随了礼,至少得捞点回来。”
陈楚歌暗骂田小曼为富不仁,人家送咱200元,只来了一个人,还有邢好逑没来,你现在还他100元,还好意思去两个人。当初这礼金是田小曼收的,现在理应由她吐出来,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不说加倍,至少还他200元才符合人情礼节。在陈楚歌的想法里,应该送个400元,也算是对当初辜负胡丽仙的一种歉意,有时候歉意的表达不一定要通过语言,物质也是一种载体。
田小曼听说陈楚歌要给李涛当伴郎,忙问红包是多少?谁当伴娘?如果现在还没确定她去可不可以?还说这红包要交公。
陈楚歌心想这个女人跟她父母一个德行,唯利是图。他没好气地说:“李涛没说,我也没问。你当伴娘不合适,伴娘要未婚,而伴郎无所谓。”
田小曼这才知道自己一门心思钻钱眼里了,龙山的风俗,伴郎和伴娘最好是未婚,还有特别讲究的要处男处女,以示纯洁。条件一苛刻,往往没办法找到合适的,后来渐渐就松了,但伴娘必须未婚,伴郎已婚未婚无所谓,但必须没当过伴郎,因为当伴郎次数多不吉利。她结婚时一个表妹当伴娘,李涛当伴郎。“这么说我更要去了,你当了伴郎,别和伴娘眉来眼去就行,否则我要你好看。”
陈楚歌正为礼金的事发愁,不想正巧来了两笔稿费,合计200元,他马上取出来,为了怕田小曼翻自己口袋发现多出的钱,连忙包了个红包给李涛。
邢好逑看见了,对他说:“嗯,还算有点良心。”
李涛的婚礼比陈楚歌的还隆重,主持人是电视台的女主播,证婚人是县委副书记,陈楚歌是伴郎,宋佳是伴娘。真是花好月圆,满堂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