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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不错,在平湖秋月的曲廊尽头,有几位贼头鼠脑的“游人”凑在一起,他们的目光不是欣赏大好的美景,而是在观察,在观察“净污”使者来了没有,他们一边观察一边交流着各自的害人伎俩,传授着更毒、更无人道的害人之“道”。
他们的耽心不无道理,就在他们,窃窃私语的不远处,逗留着一位十八九岁的年轻小伙。
只见这个小伙,衣衫褴褛补丁片片,赤脚垢面蓬头散发。他坐在游人少的地方比比划划,一手抠着脚丫子逢里面的臭泥,一手紧握着,用五颜六色的破布条缠绕着的“打狗棍”,前仰后合的嘻笑着,不时的还自言自语着。
他总是走走停停怪态百出,总是与那些窃窃私语者若即若离,他总是在窃窃私语者不同的角度出现。看得出来,他的耳朵于众不同,他的耳朵总是在不规则的颤动。
是的,可以这么说。他虽然怪态百出,可他的耳朵却没有闲着。也就是说,他一边乞食一边玩景,更进一步的说,他是在听那一伙伙“拉圾”的窃窃私语。他的大脑像一部处理分析仪,他将传来的声音加以辨别,辨别这些声音出至谁口,说的是谁又是什么内容,与自己有没有关系,有没有利害冲突。
他就这样,天南地北的听,居无定所。他白天听,夜晚也在听。他不管你住在什么地方,何等的高深大院,破庙残窑,你只要是窃窃私语,他只要认为,有听的价值,都会神不知鬼不觉的被他听去。他不但听,而且听的还很仔细,他总怕听错了误伤他人。所以他总是不辞劳苦的跟着你听,你走他就走,你停他就停。可以说,他听了很多很多鲜为人知的“秘密”。也怪,谁也没发现过理会过,脏兮兮的一个小叫花子在听自己所讲的“秘密”,也就是说,他们的那些不可告人的肮脏秘密。
所以,可以肯定的说,他与众不同,他的所做所为的方法,的确与众不同。就是与众不同,他别出心裁的,用五颜六色的布条缠绕着一条“打狗棍”。这条打狗棍就是与众不同,好看是好看,就是观之不雅。
他为什么不将那些累赘的布条扯去呢?
他认为还不到时侯,他清楚的知道,不到时候是不能扯去的。
为什么呢?因为有很多狗,狗眼看人低,只是看到你手里,拿着的破棍有没有杀伤力,没有杀伤力,它会嗤之以鼻,不消的咬你。
是的,他想过,自己若是一辈子不把那些布条扯去,那些狗眼看人低的狗,一辈子都不会来咬自己。
他能做的到吗?不尽其然!必要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的将布条扯去。因为,他很想让狗来咬他,他认为打狗也是一件快事。
是的,的确不错,打狗的确是一件快事,有的狗太令人讨厌了。所以,他下定决心,不光要打狗还要杀狗。在他心里形成了一种新的想法,只有杀了它,才不会令人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