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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女人,穿高跟鞋还敢跑这么急。”
林许桉的声音响起。
哎?不是说最多只等三分钟吗?
不管了,我先舔了再说。
我立即撩一下自己被汗水浸湿的长发,对着他抛了一个媚眼。
还把自己做好的便当递了出去。
“辛苦哥哥来赴约啦~我这边立马把哥哥的打车费转账给你哦~而且今天都是我请客哦~哥哥不要客气哦~”
我把一个舔狗的基本操作都上了一遍。
他笑容促狭地接过我的便当,语气不善。
“原来我也配收到你顾采采的便当啊。”
“当然啦,哥哥,人家什么都愿意为你做哦~”
他像个神经病一样又收起笑容,冷冷地盯着我。
“谁要你请客,顾采采,之前嘲笑我胖,现在嘲笑我穷是吧,乖乖的呆着,看我买单。”
我:死男人真难伺候,这张嘴光长来吃屎的是吧。
4
作为一个优秀的舔狗,会珍惜和男神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当之无愧的我,决定打破我和林许桉此刻的宁静。
当然,先从外貌开始夸。
“哥哥~今天也好帅哦~今天穿的篮球服好适合你哦~”
虽然我觉得有点眼熟就是了。
他一听,继续笑眯眯地盯着我,像要在我身上盯着一个洞来。
“顾采采,你不记得这身衣服了?”
难怪我觉得眼熟。
“我当然……记得。”
鬼才记得,我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
他一眼就看穿我的反应,笑从神经兮兮变成了自嘲。
“高二的事,一点不都记得了吗?”
“我当然记得啦~”
死男人,真难哄。
“你当初对一个打篮球的学长爱的死去活来的,还记得吗?”
哈哈,应该是我舔过的男神之一。
我哪里还记得呢,我对那舔过的98个男人,没一个动过真情。
在我眼前,他们不过是我的血包,能让我补补血,活的更长一点而已。
即便如此,我还是只能顺着林许桉的意思,对他说我当然记得。
“那你还记不记得,你当初对我说,我要是能变成那个样子,你也来追我。”
我的脚步微微一顿。
鬼使神差般撞进他的眼里。
“顾采采,你说话算话这一点,六年来还真是一点都没变过。”
我还没来得及细细回想高二那段历史。
余光就先看见一条野狗撒丫子往我们这边跑来。
我是舔狗我是舔狗我是舔狗。
怀揣这种思想。
我扑向林许桉,用我的身躯挡住了他。
有尖牙扎进我左边的小腿。
我疼的倒吸一口凉气,顺势跌进林许桉怀里。
完了,被狗咬了。
本来就做了二十五年舔狗,这下真变狗了。
我听见林许桉惊慌失措地喊我的名字。
想到我是美救英雄才沦落如此田地。
我赶紧装作要昏死过去的样子。
朦朦胧胧看见狗的主人赶过来。
我一下就清醒了。
我的眼睛瞪得不像是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