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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顷珩的动作一顿,语气不带波澜地道:“嗯。”
接着,他又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略带一点讥诮地问:“还惦记着我弟弟呢?”
盛宁攥紧了拳,面上却分毫不显,仍旧软软糯糯地笑着:“怎么可能呀。”
但沈顷珩显然也没有任何追问的意思,不过是一只宠物罢了,还不值得他费心,于是他淡薄地道:“周末跟我去参加晚宴。”
“至于你说的事,我会安排。”
当门被关上后,盛宁才骤然松了口气,整个人脱力般倒在床上。
还好,还好,沈顷珩答应了。
虽然他人不怎么样,但有一点,他所承诺的就一定会做到,无一例外。
盛宁之所以要进全智公司,确实是为了沈天宇。
但。
盛宁微微勾起唇角,冷意盎然——她惦记着的,是沈天宇那条狗命!若不是他,她的家不会支离破碎,若不是他,她也不会跌到地狱里,更不会被沈顷珩圈养。
这将近两年的时间,足以让曾经天真的少女,彻底改头换面!
包括,她的身材与样貌。
两年前她尚且是豪门千金里的异类,虽然母亲是个大美人,但她本人对美容护肤一窍不通,整天就知道吃喝玩乐,吃成了一个大胖子,好在父母给了她足够的疼爱,她也并不在乎别人怎么看。
直到她被沈天宇那个混账欺骗。
家里破产,父亲入狱,母亲气血攻心而病发住院,家里的全部财产充公。
那段时间她四处借钱交住院费,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睡在公园,翻垃圾桶里的残羹剩饭吃。
她拼命打工,凑钱给母亲做心脏支架手术。
短短几个月就瘦到了九十斤,没了肥肉堆积,那原本的五官底子就显露出来,昳丽美艳,极为惹眼。
也因此……被人盯上。
很多往事,盛宁已经不愿意再去回想。
直到被沈顷珩领到这郊区别墅里来——哦,不,或者说,她被扣在皮条客手里时,沈顷珩是她唯一的生路。她没有别的选择,唯有扮成楚楚可怜的,被沈顷珩误打误撞睡了的猎物。
又暗地里费了好些心思,才被沈顷珩带走。
沈顷珩那人心思深,手段狠,如果不是不得已,她也不愿意与虎谋皮。
但自此之后,她倒是被仔细养着,每个月都有人上门来给她美容,又常年不能出门,皮肤倒是越发白嫩水润,光滑细腻。
他还喜欢她既清纯又主动但还不能太娴熟。
伺候沈顷珩也是个技术活。
这么久以来,是信念支撑着她坚持下来。
她要为父母报仇,让母亲得到更好的治疗,还有取回她们家的一切,甚至要让沈天宇十倍百倍的偿还回来!
哦,在她流落街头的时候,沈天宇以极低的价格收购了盛氏集团,成为他发家的关键,也借此终于得到了沈家主的认可,成功挤进沈家。
而她,只是个不见天日、乖顺听话的——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