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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没有去教育他、给他灌输礼义廉耻的义务,倘若我觉得自己的言行能影响、甚至改变别人,一定是我的自以为是。于是每次想开口说的话,最终,都选择了吞回去。
敬择也终于换下了那身旧的褪色的衣裳,建议我和他一起到最好的铺子里量身定做一套得体的衣服。
“两位真是宛若碧玉啊。”绸缎庄的老板如此夸赞我们,他看我俩出手大方,态度恭敬又谄媚,出门的时候还躬身送我们出去。
“原来发家致富这么容易。”敬择在我耳边轻身说。
我顿时皱了皱眉,离家已经一月有余,没有想象中的窘迫,反而异常滋润,父亲一定想不到,而他更不会想到的是,我竟然是靠着敬择当小偷享乐——他若是知道,一定会大发雷霆。
看着敬择那么开心,我忽然感到愧疚。也许他不知善恶,可是我知道那是恶。再小的恶也是恶。而我在纵容他。
我垂眸,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试探性开口:“敬择,下次不要再做那种事了。”
“唉?”敬择有些惊讶,有些可惜地叹气,“我还以为,我可以成为天下第一神偷。”不过很快他扬起笑脸,“只要你高兴,我什么都听你的。”
与其说是仆人,更像宠物。我忽然冒出这样的念头。
那么我呢?是靠宠物养着的主人?听上去太不中用了。就算是家里养的波斯猫,也会得到父亲的清蒸鱼和抚摸,冬日的时候我用羊毛的垫子为它铺窝,小女仆会亲它毛茸茸的脑袋,真正的宠物也能得到这样的对待,而我对敬择……我心里感到过意不去。
真是奇怪呀,当我把他当成一个人的时候,对他丝毫不关心也没有放上感情,把他当做一个男人的时候,我是会讨厌和远离的,把他和宠物对等的时候,却忽然觉得要对他好一点。
是因为我觉得,人是单独的个体,关系再密切也是“别人”,随时都可能和“自己”分离开来的缘故吗?
而宠物不一样。宠物必须依赖主人才能生存,它归属于主人,别人一见到就会脱口而出“是XX家的呀”,多么明确的所有权。只要是明确属于自己的东西,多少会产生几分爱惜,所以我才会喜欢和宠物在一起,而不是去和别人结交吧。
“我的”宠物。
“我的”敬择。
也许不是件坏事。
我微微一笑。
敬择也开心地笑出声。
“今天是初六吧?”他问,“明天就是初七了,八月初七。”
我猛然一惊,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差点就忘了。八月初七,母亲的忌日啊!
“要回去吗?”敬择问。
“那是当然!现在就找马车!”
“如果父亲问我们这些天是怎么过的,该怎么回答呢?”回去的路上,我十分苦恼,“总不能对他说我们偷窃又赌钱,如果说是捡到了荷包的话,他一定会训斥我为什么不找失主。”我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