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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久,二人的呼吸渐稳;“可是暮凝,你是本王的王妃。”
是呀,她是他的王妃,明媒正娶,十里红妆娶回来得的王妃。
“可是,我们也只是合作关系呀。”她虽然喜欢他,但是她也不能把自己随随便便交给一个根本不喜欢自己的人,“而且,我不是以前的满腹谋略的祁暮凝,我现在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女子,只想把自己交给与自己相爱的人的普通女子。”
萧翊歌把头埋进她的长发,又一次抑制住对暮凝的渴望。
“是吗,那身为普通女子的你,为何又要嫁给本王?”
“能选择吗?一道圣旨,如何选择?”暮凝无奈。
“看来你是真的失忆了,你难道不知,你爷爷手上有丹书铁卷,哪怕抗旨也无妨。本王还以为……以为……”说着深深叹了口气。
“丹书铁卷?我不知道,那天,在锦乐台,我就记得莫名其妙地被赐婚了,哪里还来得及想这些,而且……”而且本来觉得嫁给他还是很不错的,毕竟那日他班师回朝,一身戎装,简直是勾了她的魂了。谁知道他一点都不喜欢自己呢。
“而且?”
“没什么,王爷你好重,压得我喘不过气了。咳咳……”
支起上半身,看了看她憋红的脸,玩味地看着她:“而且什么?”
大口吸了几口空气,支支吾吾道:“而且……而且翊凌说你是和皇上定下了约定,皇上是迫不得已赐婚的,我听着似乎和我同不同意并没有关系。”
翊凌,又是翊凌,他的王妃竟叫老九如此亲密,而只喊他“王爷”,一时间气不打一处来,俯下身也在暮凝吹弹可破的肩上咬了一口,直到嘴里一阵腥甜才松了力气,又轻轻地将她流出的血舔干净。
“痛。王爷,我知道我不该咬你,但是你这样……你……小气。”说着哼了一声别开脸,揉着自己被咬破的肩膀。
还叫他王爷,“不许用上回敷手腕的药,本王要让这个疤留下来。”
暮凝瞪大双眼,忍不住笑了两声,没想到萧翊歌也有这么孩子气的时候,她也一脸认真地指着他肩上的咬痕:“不许用上回给我敷手腕的药,本王妃要让这个疤留下来。”
她和普通女子不同,在二十一世纪,身上也因为下墓留了几道口子,所以留个咬痕也不觉得有什么。
“无妨,本王为你留的疤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不顾暮凝的一脸不明所以,起身走向柜子,找出一套墨色长衫和一件里衣,背对着她正要换上。
刚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正要穿上干净的里衣,背上传来一阵暖意。
他的背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疤,有旧的,也有新的,虽然都已经结痂,但是有几道疤一看便知深入骨髓。暮凝看得触目惊心,伸手一道疤一道疤地抚摸。想起萧翊凌说萧翊歌为了她远赴北境战场,想必这些新伤就是那时留下的。难怪,难怪他说为她留下了许多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