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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高中时期某次外出,在旅途中遇见了个姑娘,从此他便念念不忘至今。
「青梅难敌天降」是道魔咒,锁住了我。
我不死心。
为什么呢,一见钟情真的比日久生情来得更深刻更长久吗?
是我陪着周肴长大,陪他第一次在幼儿园登台演出,陪他一起系上红领巾,陪他站在讲台上领奖,陪他一起挨骂罚站……
是我。
但是他遇见那个命中注定的姑娘后,一切就都变了。
他似乎迟钝地终于为她开了窍,为她有了少年心事,为她学着思念,为她开始心神不宁。
我在他身上投注的一切,他毫无保留地投注到她身上。
甚至为她考上那所远在南边的大学,而在得知对方有男友后,第一次学会了借酒消愁。
我强忍着自己心里难耐的酸涩,想要再试一次,最后一次得乘虚而入。
我不舍得,放弃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
那时周肴醉醺醺地蹲在马路的石墩上,橙红色的路灯光笼罩住他。
我凑过去,扶住了他的脸:周肴,我喜欢你呀,一直,一直喜欢你。」
他眼睫艰难地抬起来,半天才看清我似的,呼出口带着浓烈酒意的气息:你是谁啊?」
「我是陈筱筱,你记住,是一直一直不会放弃你的陈筱筱。」
然后我们便成为了情侣,起码是表面上名义上的。
毕业两年,周肴逐渐消停成熟了。
即使我不能感受到他对我的多少浓烈爱意,但起码他似乎是专注在我身上的。
不过,这都只是我单方面自欺欺人的我以为。
那些他莫名其妙的出差,与我在一起时的心不在焉,偶尔奇怪的酗酒,甚至在我们奉子成婚的前一天晚上对着对方可怜兮兮地表白。
都给了粉饰太平的我狠狠一巴掌。
可能是我委屈了他。
我的不想放弃,我的舍不得放手,我的任由他作践,是我的错。
我关掉了手机,不想再听。
我摸着还没显怀的肚子,身边挂着闺蜜为我私人订制的婚纱,漂亮的曳地长裙。
她熬了一个月赶工出来,怕固到我的肚子,后期又改过许多遍。
我的父母朋友和家人,都是满心为我好的,期盼我能嫁给对的人,过好幸福的婚姻生活。
但本就是错的。
从20年前在幼儿园,我一把拽过抢他文具盒的小胖墩告诉他我叫陈筱筱开始,就错了。
我不该多管闲事,不该对他心生好奇,不该追着他这么多年。
我大声叫了浴室的闺蜜。
她擦着头发匆匆走出来:怎么了,紧张还是哪里不舒服。」
我朝她绽出个笑来:我肚子疼,送我去医院吧。」
「我靠,」她扶住我,下意识要拿电话,我止住了她的动作:你陪我就好了。」
……
我在医院挂了妇科的号。
大半夜得走了朋友的后门,推进手术室的前一瞬间,闺蜜握住我的手:你想好了,你这一进去,真的就没有回头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