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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南瓜蒸饭,很多人做不好就是因为南瓜软糯,容易粘黏,其实南瓜不用去皮,直接切成小块即可。又因为恰巧宋招娣割了两斤肉,她切了一小块,也给切成了肉丁小块准备加入饭里。
油锅炒热,放入蒜和葱白爆香,放入肉丁和香菇爆炒,用生抽着色,直至炒出香味,然后把泡过的米也倒进去翻炒,在加入适量的生抽,让米饭染上点姜黄色就好。
几分钟后,将所有的饭盛起来,锅中洗净烧水,把饭在蒸上一刻钟就好。
蒸出来的米饭,颜色呈金黄色,颗粒不粘黏,十分有嚼劲。有米饭的香味,也有南瓜的香甜,加上香菇和肉味,完美的融合在一起,让嘴巴忍不住的去回味。
这一顿饭吃的许大海等人十分满足,就连宋招娣都忍不住夸赞。许成才吃了一碗又一碗,直到打着饱嗝说吃不下了。
为了讨好许丞暖,许成才主动把洗碗的责任揽了过去,宋招娣见不得自己儿子动手,紧接着又把许林乔赶进去帮忙。
许丞暖有记忆的第一次,饭后的碗筷终于不是她洗了。
“丞暖,从前怎么没见你这么做过饭?在哪学的?”饭后,宋招娣倚在门框上剔牙,看到许丞暖正在摘辣椒,忍不住开口问道。
都是与平常一样的菜,从前的菜就像是喂猪食,现在的菜才是人间美味。
“没有跟谁学啊,我自己想的。从前的那些,菜是菜,饭是饭,吃着不香,还不如做成大杂烩呢。”许丞暖虽然嘴上这样说着,可是心中忍不住腹诽。她爹可是名厨,她是跟着他爹从小就在厨房里闻油烟的人好吗?
很小的时候,她已经会做很多菜了。
然后她爹把自己的一手绝活传给她之后,又送她去各大酒楼去学习,所以她是中西合璧,什么都会,而且还自创了很多菜式。
只是现在条件有限,她才不会做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给他们吃,只知道像猪一样狼吞虎咽,根本不懂的品味,所以啊,她只管做些又简单又好吃的菜和饭,既能填饱肚子,也能让宋招娣她们对自己刮目相看。
而且她也是这么做的,经过这么多天,这一招温水煮青蛙的确有奇效。
最起码让宋招娣的嘴清闲了不少,也能让冯林静安心养病。
得了空闲,许丞暖便想法设法的打听关于禹城的事情,结果就是她们住的村子是禹城的一个边远小山村,真正的禹城离着他们这里有十几天的路程,就算是骑着快马,不停赶路,也得七八天的时间。
打听到这个消息,许丞暖仰头望天,她要把悔恨的眼泪憋回去。
但是还有一个消息,禹城虽然很远,但县城不远,一天的路程就到了,而且县城也有酒楼,相对于来说也不是一无所获。
许丞暖忍不住的想,如果自己去县城找工作,就凭着她做饭的手艺,应该也能养活自己,说不定还能把娘接到县城去住,摆脱宋招娣这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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