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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河摆了摆手,示意童秋月不要那么激动。
“是不是老糊涂了认错人,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咱们就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行不?”
童秋月哼了一声,撅着小嘴不服气道:“用行动来证明就用行动来证明,谁怕谁。”
因为她笃信,阿毛绝对是不会认错的,她跟它一起生活了二十一年的时间啊,王叔说的没错,除了不会说话,它什么都懂。
养过宠的人跟没养过宠的人,在对待关于宠物的问题上,理解起来完全是两种人,这跟学历认知无关,一个博士生也许在面对一只宠物的时候,可以从它的生理习性习惯上把它分析得透透彻彻,但是他说不出那种与宠物相处的感情以及感觉。
他没养过,所以他不懂。
养过的人会懂,哪怕他是一个流浪汉。
爱,并不是人类特有的东西。
陈长河没养过狗,童秋月不与他争论。
“那你想用什么样的行动来证明阿毛是不是老糊涂了呢?”
陈长河笑道:“也不是什么特别的办法,很简单,假设阿毛第一次见到吴钱富有那样的反应是认错人了,那么第二次呢?第三次呢?一次错可以理解,总不会次次错吧?如果阿毛每次见到了吴钱富都面露凶状,狂吠大叫,那么它就没有认错。”
童秋月觉得陈长河说的有道理,而且那天阿毛第一次凶吴钱富的时候,她挺懵的。
“那就这么定了,我一会去上班,再跟莫小莲聊聊,她在医院的登记信息上显示她家住在兰庭小区,我看看能不能问出她住哪一栋,晚上我们就带阿毛过去,在楼下等吴钱富回来,守株待兔。”
陈长河道:“这倒是个好主意。”
童秋月看了一下时间,起身道:“差不多要到时间了,我要去上班了,你走吧。”
陈长河坐着没动,“你上你的,我又不用上班,我不走,就在这等你回来好了。”
童秋月道:“你出去。”
陈长河抬头看童秋月,一副没有要动的意思,“不出。”
童秋月气得跺脚,“我要换衣服,你不出去我怎么换?”
陈长河转过身,“你换呗,我又不看。”
童秋月深呼吸一口气,松了松手筋骨,直接上手,揪住了陈长河的耳朵,陈长河便像杀猪一般惨叫起来。
童秋月揪着他推出了门外,“嘭”的一声把门关上了。
陈长河揉着耳朵,一脸不可思议,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如此娇小的童秋月力道竟然这么大。
一分钟后,在陈长河的诧异地目光中,童秋月轻松抱着比她还重的阿毛出门,还一边推着手推车。
她将钥匙丢给陈长河,冷冷丢下一句,“晚上等我回来。”
然后就在陈长河诧异地目光注视下,抱着阿毛下楼去了。
陈长河久久才回过神来,耳朵仍传来阵阵痛觉,第一反应就是以后千万不要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