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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不禁嗤笑一声“:人家不会去买饭啊?老年人还是自己走慢些好!”
可能是出于习惯,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我还是忍不住向那个安静的角落里多看了两眼。
“人都走了你还在看什么?思人心切啊。”叶梓用肩撞了我一下,有些调笑的起哄到。
我敛了敛眼神,马上换上毫不在乎的表情“:还吃不吃饭了!”叶梓在我的推搡中不满的翻了个绝妙的白眼。
想起刚才叶梓说的话,心里空落落的感觉更加清晰。
人都走了,我还在想什么?
第一次见他,是八年级的时候,当时的我还在人满为患的小卖部为了几个面包厮杀。
但无奈身高不尽人意,只好站在人海之外与面包依依惜别。
我还未从离别之苦中清醒过来,一个与我熟识的九年级学姐碰了碰我说“:看看,那个就是我们的班草哦。”
我顿了顿,视线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
他穿着红黑相间的格子衬衫,外面简简单单地套了件校服,他趴着栏杆,阳光渗进斑驳的树影,洒在我悸动的心底。
学姐叫了声他的名字“:易家文。”他抬头一瞥,目光轻扫过手足无措的我,微笑着轻轻点头。
我记得那日,他头顶上方的红蔷薇开得格外娇艳。
后来,我开始不由自主的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我知道他有一个喜欢的女孩。
我知道他曾经花了大半生活费只为给她买一件生日礼物。
我知道他从未进过她眼里。
他不知道他已扎根在我心里。
只为看他一眼,我曾经找遍了整个校园。
每天课间操时,我总会在人群里一眼找到他,然后把这张脸记在心底,好久,好久。
我很清楚,“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我永远没办法说出口,尽管他在学校的时间寥寥无几。
2月13日。
易家文生日。
我和叶梓一起去商店挑礼物,左逛逛,右选选,总觉得没有适合他的,但是最后我还是买了一件相对较好的礼物。
“老板,有什么颜色的包装纸啊?”“红色和黑色。”我思量了一下然后说“:用黑色的吧!”
“好!”老板答应地十分爽快。
但在我拿到礼物并看见那喜庆的红色时,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硬着头皮把这份礼物送了出去。
周末我回到家,上网小心翼翼地问“:礼物你喜欢吗?”
“:喜欢,谢谢!”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因为它们高兴了多久。
我觉得自己为了他做的一切,只要他一个肯定就都是值得的。
随后三个月,我总是这样默默地站在他身后却不敢靠近。
喜欢一个人便会卑微到尘埃里。
6月14日
易家文毕业。
我永远记着那天下着绵绵细雨。
初三的这群离人像疯了一样向天空拋撒他们的课本,试卷,仿佛这是他们之间最后的狂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