烛光摇曳,刘强看着红烛,忽然想起了曾经关于他们的烛光记忆。
小学时,她和他同桌。她成绩好,又漂亮乖巧,刘强是个学渣,就故意找她岔,欺负她......
那时候上晚自习,停电的时候都点蜡烛,王小花尤其怕红蜡烛,因为她觉得红色的烛油像血。他就常恶作剧的滴很多红色的烛油在自己的手上,追着小花跑:“你看,我的手流血了......”
惹得王小花看到他就躲着跑。
但有一次,他削铅笔的时候,手真的不小心刮流血了,他找小花求助,王小花以为他又在恶作剧,就不理他。
后来,发现他真的受伤了,王小花特别自责,赶紧用自己的花手绢给他包扎了伤口。
当时她低着头,离他很近,她脸上细小的绒毛在烛光下闪着微微晃动,细白的脖颈散发着微微的香气。
就是在那一刻,本来懵懂无知的刘强忽然就心动了。
人生第一次心动,那个感觉刘强至今记忆犹新。
而那个小花手绢,至今还在他家里的保险柜里保存着。老婆只以为是包着什么古董,却不知道那是他那青春期还没开始就结束的爱情。
想到这里,刘强看向对面的王小花。他很想问她:小花,你还记得刘文强,还记得红蜡烛吗?
是的,以前他叫刘文强。后来因为和兄弟们混江湖,犯过事,改了名字,这也是王小花无法认出他的一个原因。
可是对面的王小花丝毫不在状态,她被刘总这么大的阵势和深情的目光弄得很不自在。
她原本以为只是吃顿饭,道个谢,就可以结束这场笔记本风波了。却没想到,刘强搞了这么一出,又是玫瑰又是红酒的,是很浪漫,可对她而言也很突兀。
她有些坐不住。于是,她偷偷拿起手机,给杨舒发短信,让他打个电话过来叫她回去加班,这样自己就有借口赶紧离开了。
果然,杨舒的电话很快打来了。她心领神会的接起电话:“您好,杨总......嗯,我在外面和朋友吃饭。什么,要加班,方案很急?必须今天做吗?额,好的,那我马上回公司。”
挂了电话,王小花抱歉的对刘强说:“刘总,对不起,公司叫我回去加班。您看?”
刘强何等人物,早就看穿了王小花的伎俩。他有些失落,看来王小花对如今的自己真的毫无记忆和感觉,这么着急着走。
难道如今的自己真的这么面目可憎?
他不想王小花就这么走了,但也不想勉强王小花。他只是沉默着没说话。
这时,站在门口的浩子急了。他还没见过老大为哪个女人这么上心过,眼看着老大就要得偿所愿,这饭还没吃,就还没喝,怎么能让王小花走掉?
还好,他早就为大哥留了一手。
于是,浩子赶忙上前,“王小姐,先别急走。这个笔记本的事,是我做的不对,是我没有办好,才造成了误会。我一直想给您赔礼道歉,来,我敬您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