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陈凯之,荀小姐的小说叫《绝代大文豪》,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上山打老虎额写的一本历史类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一个人衣着光鲜,或许只能说明家境不错。可行书却是不一样,在这个时代,够读书识字的人本来就少,买得起纸张练字的人就更少了,行书,很大程度能看出一个人的几斤几两。“呀,我写的不好,只怕见笑。”陈凯之一脸为...
精彩章节试读:
“我来见宋前辈,为的只是先师的谆谆教诲,办事?若是有事相求,我陈凯之岂不是猪狗不如?宋前辈,学生告辞。”
说着,陈凯之起身便欲要走!
嗯?
见其毫无停留之意,宋押司也傻眼了,他连忙起身:“贤侄,请留步。”
宋押司心中纳闷,难不成此人真的是故人的弟子?
他最擅观人,可眼前这人,他却看不透,如此反倒不好开罪了。
至于那么多年的旧事,他哪想的起是哪一件?
“哎,你且坐下,老夫近来蒙县尊垂青,托付重任,近日无理求告者如过江之鲫,老夫也就杯弓蛇影,成了惊弓之鸟,倒是错怪了贤侄。”
陈凯之顺坡下驴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只是料不到使宋押司见疑了,也是怪学生唐突,不怪恩公。”
“贤侄对行书之道,似乎也有涉猎吗?”
“哪里,晚辈所识粗浅,让恩公取笑了。”
陈凯之气急,暗骂这宋押司多疑,到现在还在旁敲侧击。
既然如此,那就来吧!
他面带自信,却略显谦虚:“倒是很想向恩公请教。”
“哦?那贤侄不妨行书我看看。”
宋押司也来了兴趣。
一个人衣着光鲜,或许只能说明家境不错。
可行书却是不一样,在这个时代,够读书识字的人本来就少,买得起纸张练字的人就更少了,行书,很大程度能看出一个人的几斤几两。
“呀,我写的不好,只怕见笑。”陈凯之一脸为难。
宋押司的眼睛透着精光,面上却是和颜悦色,道:“写一写倒是无妨,来,取笔墨。”
说完,他不给陈凯之任何拒绝的机会,亲自取来了文房四宝。
若是此人不学无术,又或者是写的字歪歪扭扭,那么足以说明问题了。
“贤侄,请吧!”
这已不容陈凯之拒绝了,陈凯之只好道:“那我献丑。”
他径直走到案前,抓了毛笔。
宋押司眼睛如炬,见陈凯之抓笔的动作,目中一闪,却嘴角微微抿了抿,似乎察觉到了有些不对。
握笔乃是蒙学里的基础功课,所以握笔的规范,是最考验一个人功底的,可是陈凯之的起手式,却显得不太那么符合规范,此人……莫不是当真是骗子?
陈凯之却是已经下笔,他临的是墙上的帖子,正是宋押司所书,下笔如龙蛇,一手抓着自己的袖子,一手一气呵成地开始行文。
“……”
只看第一个字落成,宋押司便呆住了。
这……
他来不及心生杂念,对方每落下一笔,他的呼吸就慢了一拍。
陈凯之也是凝神,专心致志,早忘了宋押司的存在。
读书的时候,作为学霸,在功课之余,便也参加了书法的兴趣班,前世他不过将书法当做一个爱好罢了,可是现在,却有了展露的机会。
一行行书写完,行云如流水一般的搁笔,甚至在搁笔的时候,还将笔在半空打了个旋,最后置入笔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