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小说《他亲手杀死了我这个白月光》是大字倾心创作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本小说的主角李念,陈承,书中主要讲述了:哭够之后我才想起要去找手机。先打给阿姨,告诉她今天不用打扫来打扫卫生和做饭。陈承之前说我的手是用来画画弹琴的,不许我做家务,也不许我碰灶火。阿姨就这样在我家做了五年工,我很喜欢她做的番茄鸡蛋。陈承总爱...
精彩章节试读:
家里有各式打扫机器,蛮可爱,点一点就动了,至于我嘛,才拿起拖把就吐了。
光吐还不算,天旋地转晕得发慌。
我被世界上最坏的人抛进了海里,一根浮木都抓不到。
我快要溺弊了。
等扛过这段时间,我的理智在脑中喧嚣,告诉我需要立马站起来去接水吃药。
可是待我低头瞧明白自己抱着什么。
身体又不听我指挥了。
多可笑。
我居然在病发时冲进书房,翻出一堆乱七八糟的照片做药。
竟然还真的止住了病痛。
我低头凝着怀里我和陈承的第一张合照,照片里的我们都是十八。
他额角带着道疤,笑得比阳光还明艳自信。
记忆潮水一般涌来。
高中青春正盛,阳光永远是最好的模样。
我和陈承第一次见面,他脸上还没有疤。
他带着一帮小弟赶走了把我围堵在巷口的混混。
他试图把场面做得炫酷又帅气,可他们几个学校里的不良少年终究比不过人家专业混混。
陈承一马当先被打得很惨,可即便如此,他还是用青肿的脸恶狠狠地扭头对我讲:“你不知道这里混混多吗?以后别走这条道!”
这份故作的冷酷孤傲,和他转身离开时红得快要滴血的耳垂叫我记了很久。
少男少女的心事被夏日无限发酵,我终于凑足勇气去送出甜梅冰棒。
“谢谢你。”
彼时的陈承,脸上没有世俗,更没有现在这般被酒色物欲打磨出来的桀骜不驯。
他只有强装的又酷又拽,落在我眼里。
好像一只没有断奶的小狼狗。
我问他:“你要不要和我做朋友。”
他脸都红透了,接过我手里的冰棒,嘴巴还硬着:“你别想着喜欢我。”
陈承是这么说的,可一步之遥,他躁动不安的心跳声全落到我这里,焦急万分地寻不到落脚处。
我忍不住笑,对他说:“好,那我等你先喜欢我。”
此后我们一起上学,放学。
我会在奶茶店给他做辅导,会在夕阳下捧着水看他打球。
我问他之前为什么老跟着我,毕竟在我被那些混混围堵之前,就经常遇到他。
陈承又是红着脸否认说没有过度关注我。
我不在乎。
他接着说,之前见我跳舞的样子像是见到了仙女。
这才是实话。
我就这一颗心,来不及回答什么,只顾得上张开双臂拥抱住他。
“谢谢你。”
这是我第一次靠他那么近,陈承僵着身子,像还没学会走路的娃娃。
我心里一片悸动难平,顶上梧桐苍苍,一定也猜不到少年心中大雨滂沱。
一切美好得像是部虚假的童话。
可童话只是成长的一部分。
我家并不富裕,爸妈却一直想要让我发展艺术,说不上来是他们俩谁的梦想,总之我从小就学习芭蕾。
芭蕾对于我这个家庭不是什么轻而易举的开销,可因为是父母的意愿,我连第一次压腿的时候都没叫过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