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琴天陆陌的小说叫《余生有你,才是晴天》,是作者桃子所编写的现情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秦琴天,就是我,我也不知道我的母上大人给我取了个这么有创意的名字,导致每次在新的地方,新的班级,别人在念我的名字的时候给人一种结巴的感觉,秦……琴天。结果就是所有人都就跟我熟的不能再熟了似的,很亲昵亲...
精彩章节试读:
才不是,见就见,who怕who?我被小尾这么一激,脑门一热,什么都顾不上了,立马就答应了,大不了再也不聊了不就得了。
跟小尾说好了,死活让她陪我去,实在撑不住就让她来上场呗!这样一想,我就答应了。
那天天气不错,在学校外小尾见到我的时候,长长地尖叫了声,秦琴天,你就穿这样?
我不屑地说了句,怎么能说会道的小尾同志也结巴了?
然后我顺利地被小尾蛮横地拖回了她的宿舍,后来小尾回忆说,那天看到我都吓着了,小尾说我绝对是结婚那天也敢绑着个牛仔裤,再套件不分前后,不分粗细的T恤,小尾说实在被我给打败了。
那天被小尾拖回,小尾死活找了条纯白色的蕾丝连衣裙,当时我就尖叫了,小尾,它居然还带着蕾丝。
嗯?就蕾丝,你还要穿高跟鞋,没得商量!快快,别啰嗦!
不得不说,那条纯白色的连衣裙的确很漂亮,尽管边缘是钩丝的蕾丝。
当小尾拖着摇摇晃晃的我招摇了大半个街巷后,终于抵达我们约好的地点,一家我一直认为有点复古气息的甜品店,这个当然是小尾找的了,我记得陆陌说过甜点店总是让人想起最美好最甜蜜的事物来。我们先到了几分钟,陆陌还没到,他说他已经在路上了。
小尾在一旁一边很没形象地大口大口啃着雪糕,一边口齿不清晰地说,琴天,你见过那个陆陌吗?
我摇了摇头,我只在陆陌的说说见过一次他的照片,不是很清晰,总体感觉应该是个比较帅气阳光的男孩子,就是因为这个我才心虚死活不答应见面的。现在倒好了,就是死小尾害我脑门一热,就答应了。
陆陌说他不喜欢漂亮而张扬的女孩,他说他喜欢安静可爱的女孩,也是因为这点仅有的幻想才支撑着我,是的,我在自欺欺人的同时还想证明点什么,总觉得世上一定会有那样特别的人,尽管很少,尽管很难得。
忽然小尾激动地晃动着我的胳膊,琴天,你看,快看,那个从出租车上下来的那个帅哥是不是很不错呀?在小尾颤抖的手指前方,我看见一个翩翩少年从车上轻轻地走下来,合身的T恤,水洗蓝的牛仔裤,一尘不染的白色板鞋,像一阵风一样吹过来,不,应该是一束阳光,耀眼却温暖。我立马慌了,就是陆陌,我确定,虽然我不太记得清他长得什么模样,但那样的气息我再熟悉不过了。我忽地一下站起来,小尾一把抓住我,不会就是他吧?你不会想逃跑吧?
是的,我准备落荒而逃,我立刻感觉一种鲜亮的对比,实在让我无言以对。那么那么明亮的世界里就不该有如此晦暗的事物呈现。
正当我准备心虚逃跑的时候,小尾却大声朝陆陌大喊,陆陌,这边这边!!!
我幽怨地向小尾射出了无数支足以灭她千次百次的毒箭,奈何她却毫无反应。当那个干净的男孩朝我们走过来时,我的心突然一下不跳了。有些东西是注定的,我更坚信,没有谁能够掌握命运,命运很公平,因为它决定的事从不由任何人小觑和改变。就像有些人适合活在最最炙热的阳光下,虽然很热,但足够耀眼,比如小尾,陆陌。而有些人适合在夜里或者磅礴雨下,从来都是世界的主人,而是陪衬,这不是所谓的悲哀,而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