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邱秋的书名叫《落叶不知秋》,它的作者是王文佳最新写的一本都市风格的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我还梦见五岁的时候,父亲就在逸都给我读过邱秋写的东西。其中一篇是关于一个女孩和自己心爱的鹦鹉相伴八年的故事,故事里那只因为娶过三任妻子而得名“三妻”的鹦鹉,起初和女孩亲密无间,能够读懂小主人特殊的手语...
精彩章节试读:
我对邱秋原封不动地复述我的梦境,我告诉她,自己甚至每隔一段时日就会梦一段她日记里记载的往日图景。那日,她和父亲同游恭王府,她说展柜里那只挑着灯笼的玉老鼠眼神像极了父亲;那日,她到制片厂找父亲,父亲临时有事出去,她便在那里等,一等一下午,闲着无聊便一张一张地撕下父亲的稿纸折青蛙,总共折了六只,每只都写上“骆铭”二字;还有那日,她和父亲用第一次合作赚来的钱给父亲的母亲,也就是我的奶奶在八宝山买了一块墓地,父亲在坟前信誓旦旦地冲我奶奶介绍眼前这个女人,并把祖传的手镯拿出来送给她,可墓碑的落款却没有刻上她的名字……
“想不想回那里看看?”她竟然压根不想提那个日记本。聪明如她,一定猜到正是那个本子促成了长大后的我与她自己的终极和解。
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对眼前这个女人一直以来都是崇拜的,抛开她和我父亲的关系不谈,也抛开她身上一切令女孩和女人艳羡的优点不谈,单是在我五岁到七岁的那“一千零一夜”,她用脱口秀的方式几乎给我讲遍世界童话的本领就已经让我心折不已。尽管后来,我读书识字后看到的很多故事结局和其中情节都与她讲的不同,但我很佩服她的想象能力。所以确切地说,我最初迷上的大概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的故事和她讲故事的方式,她给一个学龄前儿童呈现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炫目而动人的,是那种很有影响力和启发性的。比起她,我可不是个好继母,我爱人与他前妻的儿子比我小不了几岁,我虽与他跨辈不跨龄,却几乎没什么交流,彼此视对方为透明人。
“那里?逸都公寓?”
“是,我买回了那里。”她说,“鹤儿你还记得吧,逸都公寓离这里不远的,步行也就十分钟左右。”
一个花重金买回自己伤心地的女人。我想起最后一次在逸都见到她的情景,那天下了很大的雨,她和我一前一后进门的时候,发梢都滴着水。她刚从北方一个城市采风回来,兴冲冲地跟我讲她找到了一个特棒的素材,拿来稍加改动就可以用到我父亲正在创作的剧本中,而我,恰恰相反,是奉命而来,告诉她我父亲已经找到另外一个更合适的人选来写那个故事了。门垫上安静地躺着一张字条,她捻起来读了两行,头发和鞋子上的水已经弄湿了地毯。
“哎呀,这是你爸爸最喜欢的一块地毯!”她一边说着,一边抽了很多纸巾铺在那块湿的地方,想慢慢把水吸干,然后做了个让我随意的动作,自己掐着信踮脚进了洗手间。我知道她是蹲在浴池里看完那封信的,后来,我也在她的小说里知道了那封信的内容。程姝——我父亲当年的新宠,哦,或者说是新的合作伙伴,一直嫉妒邱秋在我父亲心里的地位,凭两个短剧小火了一阵儿后,便以为自己可以彻底将邱秋取而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