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叫我爱足球的小说是《我爱足球》,是作者冷酷最新写的一本现代都市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曾经有人说足球的起源是由于古代人在打仗时由于无聊,而把杀下来的敌人的头颅当做球踢,虽然这种说法不是很可靠,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足球血腥一面,因为世界上只有强者才能生存,而弱者是不能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虽...
精彩章节试读:
球在他们的脚底下传来传去,我看准机会。猛的扑了上去,一个漂亮的抢断,干净利落。而他们的队员只是觉得人影一闪,在看一下脚底下的球就没有了,只是觉得脚下一松。球已经不见踪影,在回头一看,球正在我脚底下呢?我带着球向对方冲去。
对方后卫急忙向我这里靠来,但是凭他们几个人怎么能够挡住我呢,又有什么能阻挡我进攻的脚步呢?我一个闪身,来了个人球分过,一下子就闪过了几个他们的队员,但是由于他们是在防守,所以前面他们的人还是很多。禁区里面竟然有三四个他们的队员。而这个时候的我离禁区还有30到40米的距离。看他们的样子是想把我阻在禁区内,而不是在禁区外就拦截我,因为我的过人已经让他们吃了很大的苦头。
我留神一看,只见我的前面出现了一个细小的空档,几名防守队员的站位时出现了一个细小的空隙,而守门员由于看那边有几个防守队员,而把精力放在那一边,因此站位比较靠左,右边就留下了好大的空隙。
机会既然来了,我为什么要放弃呢?射门,远射!我奋力的一脚踢在球上,球向一只长枪一样的刺向对方的球门,好像一只子弹,又像一个一个白色的闪电。有人问:‘什么东西最快?多年后有人说:‘周震的霸王枪射门最快!大概是对我这个射门最好的褒扬吧!‘这个射门不追求别的,唯一要求你的就是速度和力量,如同那美丽的霸王枪,王者之气,在气势和精神上压倒对方这才是最重要的!
枪,这是一把非常奇特的枪,如同持枪的人一样,两边皆有枪头,如果得罪了这柄枪的主人,必定会有一番苦头可吃!
随意地抓着手中的霸王枪的沙漠,漫步地走在壮志的回廊中,枪尖与地面摩擦所发出的阵阵火花仿佛都在暗示着这个人的霸气,霸气如火一般的男人。
宁见阎王殿,莫遇霸王枪。江湖中人如是说,传闻遇到霸王枪的人都消失了,像空气一样消失了,仿佛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人一样,所以霸王枪与他的主人更多了一份神秘感,如果说到了阎王殿还可以保留肉体,那遇到了霸王枪的人就连保留肉体的权利也没有了。
什么的东西才能阻挡我射门啊?我自己也在疑问,那闪电是人力能阻挡的吗?我怀疑,我根本没有在回头在看球一眼,因为我知道球一定是进了,我相信还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进入网中。
果然,球像一道闪电飞像球门。直线,一道美丽的直线,而那直线却一下子穿透了对方多人的防守,就在那一点点的小缝隙穿过去了,精确而迅速。如同一把长枪刺透人的喉咙,一下,鲜血,生命就随着枪而去,就这样的远去。而这个时候对方的守门员虽然奋力的向右边移去,但是他的速度怎么能和那闪电相比呢?他唯一做的就是从网里拿出皮球。2:0,我们现在领先他们两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