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寻欢作乐》是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最新写的一本言情风格的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阿申顿罗茜,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他站在讲台上,身着得体的晚礼服,或者看场合需要就只穿便服,虽然很旧了但剪裁得极合身。他严肃且坦率地面向听众,表现出一种很专注的羞怯感,那只会让你觉得,他正以全然的热忱奉献着自己。他间或装出一时词穷,但...
精彩章节试读:
我曾不无钦佩地目睹他在写作界声名鹊起。对于任何一个文学青年来说,他都是个励志楷模。我想不出同代人中还有谁能以这么平庸的资质取得这么显赫的地位。如同聪明人日服一剂“比麦斯”胚芽乳,他靠的大概也是“每天一满勺”这样的积累。他很清楚自己的本事,已出的三十来本书有时于他而言不啻为奇迹。查尔斯·狄更斯在一次餐后演说中谈到,天才便是集苦功之大成。我不禁想到罗伊初读此演讲稿时一定有灵光乍现,并反复琢磨着。果真如此,他准是告诉自己说,他也能够像别人那样成为天才;而当一家妇女报纸登出热情洋溢的书评并用上了这个字眼儿时(随着评论界对他的追捧,对该词使用也日渐频繁),他必是满意地长舒一口气,就像经过数小时的艰苦努力终于做出了填字游戏。他连年勤耕不辍,任何一个见证者都无法否认,天才于他毕竟是实至名归的。
罗伊在起步阶段还是有些优势的。他是公务员的独生子,父亲在香港干了多年辅政司后,终于官至牙买加总督。翻翻那密密麻麻的《名人录》,可以找到:“独生子,其父为雷蒙德·基尔,圣米迦勒和圣乔治高级勋爵、皇家维多利亚勋章高级爵士(见本条目);其母为艾米莉,已故不列颠印度陆军少将珀西·坎珀当之幼女。”他在温彻斯特读的书,之后上了牛津大学新学院。他做过学生会主席,若非不幸染上麻疹,多半是可以穿蓝衫征战划船赛的 。他的学习成绩虽不惊艳但可圈可点,毕业离校时没有一分欠款。罗伊甚至在那时就厉行节俭,不为无益的开销所动。他还是个孝子,深知父母为他支付这么昂贵的学费,是很大的奉献。他父亲已经退休,低调而讲究的宅邸靠近格洛斯特郡的斯特劳德,但他也时常去伦敦出席与自己管辖过的殖民事务有联系的官方晚宴,逢此场合他就习惯去一下雅典娜文学社,他是那儿的会员。正是通过俱乐部里的密友他才为从牛津毕业的儿子谋到了差事,为一位政治家做私人秘书。这位老爷曾在两届保守党政府里做国务大臣,备受愚弄后终于修成正果得到了贵族爵位。这使得罗伊年纪轻轻便有机会见识大世面,而他也利用得很好。有些人对上层社会的认知仅限于报刊的插画页里,其创作的形象其实已打了折扣,而在他的作品中绝不会有此类谬误。他深谙公爵们的谈话风度,对议员、律师、书商和贴身男仆的描述都恰到好处。他早期小说多用轻快的笔调刻画总督、大使、首相、皇室成员和贵妇人,其中不无引人入胜之处。他笔调友善但不屈尊俯就,亲切而非狎浪轻慢。他总在提醒你这些人物所属的阶级,但又能令你与他一同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他们和你我一样也是性情中人。罗伊对潮流走向总是把握精准。时过境迁,贵族活动不再适合做严肃小说的主题,他就将写作集中于律师、注册会计师以及产品经纪人的内心冲突,对此我总觉是件憾事。他在这些个圈子里游走时,并不像过去那样得心应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