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大卫尼克斯德克斯特艾玛的小说叫做《一天》,本小说的作者是大卫·尼克斯最新写的一本言情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其实他真心想做的是摄影师。他十六岁时完成过一组摄影作品,名为《纹理》,全部是树皮和贝壳的黑白特写,显然“震撼”到了他的艺术老师,后来他又拍摄了一些玻璃窗上的霜花和车道上的砾石的高对比照片,然而自此再也...
精彩章节试读:
因此,即使她现在穿着条洗得发白的蓝裙子、在巨大的手提包里摸索火柴,从举手投足的气派来看,也俨然是整个广场的中心:桃心形的脸庞上嵌着一对精明的棕色眼眸,黑发看似蓬乱,实则出自发型师的昂贵设计,连衣裙的一颗扣子敞开着,也是刻意而为的邋遢。看到儿子走近,她露出灿烂的笑容。
“迟到了四十五分钟,小伙子,去哪儿了?”
“在那边看你跟服务员聊天。”
“别告诉你爸爸。”她站起来拥抱他,髋骨磕了一下桌子,“你到底干什么去啦?”
“就是备个课,”他刚才跟托芙·昂斯特罗姆一起冲澡,头发还没干。她拨开他前额的刘海,慈爱地托住他的脸侧,他意识到她已经有点醉了。
“头发这么乱,谁在捉弄你吗?你干了什么坏事儿?”
“跟你说了,我在备课。”
她怀疑地噘噘嘴。“那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我们一直在餐厅等你。”
“对不起,我脱不开身,学校开迪斯科舞会。”
“迪斯科。像是回到了1977年。怎么样?”
“两百个喝醉了的斯堪的纳维亚姑娘在那儿跳Vogue。”
“‘跳Vogue’,幸好我不知道你到底在说什么。跳得有意思吗?”
“简直恐怖。”
她拍拍他的膝盖。“真是个小可怜。”
“我爸呢?”
“他打盹儿的时间到了,就回酒店睡觉去了。天太热,他的凉鞋还磨脚。你知道你爸这个人,他老是偷懒。”
“那你刚才干了什么?”
“在广场上转悠。我觉得这儿很美,可斯蒂芬讨厌那些横七竖八的圆柱,我猜他恨不得用推土机把它们清走,然后盖一座漂亮的玻璃温室。”
“你应该去看看帕拉蒂尼山,就在那座小丘上……”
“我知道帕拉蒂尼山在哪儿,德克斯特,你还没出生我就来过罗马了。”
“是吗,那时候的罗马皇帝是谁呀?”
“哈。来,帮我把酒喝了,别让我灌一整瓶。”她已经喝了很多,他把瓶中仅剩的酒液倒进玻璃杯,又伸手去拿她的烟。艾莉森抱怨道:“你知道吧,我们有时候真的是太惯着你了。”
“我非常同意,是你们把我惯坏了。给我火柴。”
“抽烟可不是什么好事,你自己清楚。你可能觉得那样很像电影明星,其实却恰好相反,看起来很糟糕。”
“那你为什么还抽?”
“因为抽烟让我看起来别致动人。”说着,她把一支烟搁在唇间,他用自己的火柴替她点燃,“反正我快要戒了。这是最后一支。快点,趁你爸爸不在——”她凑过来,鬼鬼祟祟地问:“给我讲讲你的爱情生活。”
“不!”
“拜托,德克斯!你知道,我必须得通过儿女的体验间接感受生活,你姐姐又是个处女……”
“你醉了吗,老太太?”
“她那两个孩子是怎么来的,我永远弄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