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雷火神君的书名叫《雷火神君》,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北方春末的小城写的一本兄弟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他怎会舍得朋友离开,只是王平还有大好前途,胜遇内丹又太过诡异,他实在不愿这个年轻人再跟他以身犯险。这年轻人那么像过去的自己。取出项链,女人姣好的面庞缓缓出现。“我刚遇到你时,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吧?”杨...
精彩章节试读:
杨慎向王平投向赞许的目光,终于展颜笑道:“你只要摸爬滚打几年,就一定会是个优秀的侠客。他日若能再见,希望你还能请我喝酒。”
他微笑着继续说道:“因为能和你这样的朋友喝酒,实在是人生一大幸事。”
王平沉声道:“所以你要我走?”
杨慎点点头,道:“这事我已揽在身上,和你没多大关系了,快走吧。”
“你用这样的方式帮我,可曾想过我的感受?”
“以后你就会明白,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杨慎将最后的残酒倒出,勉强凑出两杯。“来,再碰一个。”
此时窗外朝霞已现,王平一口将残酒饮尽,静静看着杨慎,然后转身,大步离去。
那秃尾巴狗猛地惊醒,追随主人而去。
杨慎深深叹了口气。
他怎会舍得朋友离开,只是王平还有大好前途,胜遇内丹又太过诡异,他实在不愿这个年轻人再跟他以身犯险。
这年轻人那么像过去的自己。
取出项链,女人姣好的面庞缓缓出现。“我刚遇到你时,大概也就是这个样子吧?”杨慎似在询问,又似在自言自语。
“你要坚持走下去,昆仑有一切的答案。”
呜咽,只有低沉的呜咽在回话。
许久后,杨慎提起空荡荡的酒瓶,这才想起酒已尽,只好又重重放下。
他整了整衣襟,离开客栈,在街巷中穿行着,似乎十分熟悉这里。
数年前,他为追杀一群邪魔,也曾路过天王镇。
他记得前方有一间老旧的房屋,住着一户人家,当初他随手治好了这家女儿的眼疾,还留下一锭黄金。
那时候的他独自击退北境蛮族不久,正是威风凛凛的雷火神君,那穷苦的一家人对他敬若神明。
现在,他竟又故地重游。只是昔日的雷火神君,已是个神功尽废,连区区蛇人都敢嘲弄的落魄者。
恍如隔世。
叹口气,杨慎飞身上前。此时此刻,他多么希望那家人早已搬走,因为他感应到刑野的跟班就在那里。
已经能隐约看到那老房子了,斑驳破旧的木门和多年前一样,似乎时光已在此处静止。
正待一探究竟时,就有巨响传来,水桶粗细的触手闪电般击穿了木门。
紧接着,是触手飞速挥击的声音,伴着痛苦绝望的惨叫。很快,这破旧的房屋便已支撑不住,带着漫天的灰尘轰然倒塌。
废墟被顶破,无数长有口器,内含尖牙的触手相互扭曲、汇聚,其长度足有刑野尸体触手的十倍。
这意味着,已有十余人丧生在胜遇内丹下。
想起数年前那户人家对他的千恩万谢,杨慎胸口仿佛燃起一团烈火。
碧玉自虚空现出,黑气喷涌,上古蛟龙的魂魄飞快腾跃着,瞬间便有一簇电光在杨慎掌心汇聚。
雷火神君,自然是御雷御火的大师。
虽然修为尽失,但借蛟龙魂魄暂时汇聚雷霆,本就不是难事,相传蛟欲化龙,必经雷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