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许梦瑶,明睿的小说叫《不当青梅舔狗后》,本小说的作者是佚名所编写的短篇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整整七公里,而我徒步走了回来。等我在她家门口找到她时,天已经黑了。我气喘吁吁地把东西交给她,她面无表情地接过去。她出言讽刺「明睿,你到底有没有脾气?你都不会生气的吗?」她试图从我眼里找到些别的什么,我...
精彩章节试读:
我看了看时间,不过迟到了半分钟,明明面前那么多男生献殷勤,为什么非要我的水。
几口水咕嘟下去,她把剩下的水瓶自然而然地交给了我。
「不喝了?」
「不喝了,一会儿辩论队要去聚餐。」
此时,正巧辩论赛队长跑过来了。
「梦瑶,你好了吗,我们要出发了。」
队长长得挺帅的,许梦瑶看他的眼神明显有些暧昧不清。
许梦瑶点点头,瞥了我一眼。
「我先走了,你自己回去吧。」
就这样,他和队长就这样举止亲密地在我的视线里离开了。
我无趣地耸了耸肩。
2
许梦瑶的朋友们都知道我是她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一条舔狗,无论她做什么都不会生气。
她的辩论赛我永远都不会缺席,她生病了我凌晨两点跑去买药,她想吃什么我一定会第一时间去帮她买到。
她们不知道,许梦瑶在十二岁那年救了我。
我和她是邻居,从小一起长大,十二岁那年,我因为调皮跑到了马路上玩耍,结果正巧马路迎面驶来了一辆车。
许梦瑶听我爸妈的话来叫我回家吃饭,正好看到这一幕。
她把我拉开,自己却被车剐蹭到了,摔到了头部。
脑震荡得还挺严重的,在医院里待了好久,她对十二岁之前的记忆开始有了混乱的认知,脑门上还留了老大一个疤痕。
医生说,她的脑子怕是十年才恢复得了之前的样子。
我永远都记得,她在推开我的前一秒时还对我说,没关系,明睿,我会保护你的。
在十二岁之前,我的性格软弱,经常在学校里被欺负。
许梦瑶从小人缘很好,总是将我护在身后。
十二岁之后,她好像不记得我了。
从那天起我就发誓,不管她记不记得起来,我都要补偿她,报答她的救命之恩,直到她的脑子恢复如初。
于是,整个中学时代,我都是她身边的小跟班,对她言听计从,一直到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
她身边所有的人都嘲笑我追她这么多年都没得到个名分,她似乎从不解释我们之间的关系,对别人的误解避而不谈,似乎默认了我这个追求者的身份。
我倒也没那么在乎,毕竟是我欠她的,她若是想用我去证明她的魅力,也无可厚非。
我的确不会生气,因为我知道这都是我欠她的。
所以她指示我去干这干那,我都没有意见。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我看了看日子。
到了今天,十年就到了,她的脑子应该也恢复得和以前一样了。
我的报恩可以结束了。
3
心里卸下了一个负担,我很快乐地洗漱睡觉,早早地就躺下了。
以后不用再随时担心许梦瑶给我打电话了,爽!
几乎是倒头就睡,躺下了不知多久,恼人的手机铃声再度响起来。
想想都知道是谁。
我迷迷糊糊地按下了接听键,传来许梦瑶含糊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