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血族手札的小说叫《血族手札》,它的作者是墨渖未干倾心创作的一本科幻风格的小说,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知道了,老头。”维奇站在嵌在橱柜内的镜子前,赤裸着看着自己的身体。左肺部一个枪伤,腹部一道数寸长的刀疤,小脚上一大块烧伤的疤痕,另外细小伤痕无数。自曼特给维奇来了一次超级治疗后,没过一个月,维奇就又...
精彩章节试读:
小妖闻言俏皮的吐了吐舌头,不过还是乖乖地回到了老头身边,向着床上的维奇介绍道:“这是我爸。”
“你爸!”维奇吃了一惊,“这老头当你爷爷都够了吧,再说也不像啊,你这么漂亮。”
维奇其实最没资格说这话,因为他老子快一千岁了才有的他。只不过,血族比较长寿,曼特比较帅,看着比较年轻罢了。
小妖听见维奇夸赞她漂亮,不禁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惹人爱怜。不过有人却暴跳如雷。
“小子你说什么,信不信我把你剁碎了喂狗!”老头怒得连脸都红了,他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指着维奇大吼道。
“好了好了,爸!”小妖连忙扶着气的快转不过来气的老头坐下,说道,“要不是恩公救我,你现在可能就见不到我了!”
老头好不容易才将心情平复,他朝小妖摆了摆手,继续对着维奇说:“小子,我也不是知恩不图报的人。你可以在这里把伤养好再走,这里是十万。我想够你在这生活个三年半载了。”
老头把一个厚厚的大文件袋扔到了维奇的床边。
维奇看都没看里面的钱,就说:“我不要!”
“小子,你他妈再得寸进尺,我把你砍成人彘扔猪圈里信不信!”老头以为遇上个贪得无厌,图谋不轨的家伙了。
“爸,你别这样!”单纯的小妖也想不出其他能劝架的话了。
“我父母在荒野上被野兽吃了,我又惹上了荒野上的仇人,出不去了。我又没什么其他能吃饭的本事,也没有安身之所,这钱我不要,只要你们能收留我一段时间,能给吃给住就行。我可以干杂活,等风头一过我就离开。”维奇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没什么比与当地人同吃同住更能融入这个陌生的社会了。
而且,维奇也正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养伤,并且思考自己的人生该何去何从。
“风头一过?谁知道这什么狗屁风头什么时候过!”老头还是一副刻薄的样子,“难道还要让你住在这一辈子?”
“诶呀,爸!你就答应他吧,好不好~~”小妖拉着老头的脖子晃呀晃。
“啊啊啊!好了好了!”老头宠溺地摸摸小妖的脑袋,看向维奇时又立马换了一副脸色,说道,“小子,我是这书店的老板,熟人都叫我一声王鼻叔。这是我女儿,小妖。你叫什么,把你的身份和个人资料给我老老实实的报一遍!“
“哦,王鼻!”维奇不喜欢管人叫叔,尤其是面前这个看上去都能当他爷爷的人。
不过当他看到王鼻的脸又一下子拉下来的时候,还是乖乖地配合着:“我叫维奇,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体重五十五公斤。原先住在圣彼得堡边远小镇,父母双亡后,就一直在荒野上混。直到几天前猎物分配不均,惹上了仇家,才弄成这副样子。”
小妖听见眼前这个明显比自己成熟,像个大哥哥的人仅仅只比自己大一岁,眼中的迷恋又多了一分。